浅议文证审查在检察工作中的作用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必然包含对案件中各类技术性证据材料的审查监督,而文证审查则是检察机关行使这种监督权限的独特手段和方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7条第2款规定既明确了检察机关文证审查的法律依据,又奠定了文证审查在检察工作中的应有地位。本文评价了检察机关文证审查的意义,并就开展文证审查工作中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相关法规不健全及技术人员缺乏等问题进行探讨。
文证审查 人民检察院 监督权限 法律依据
王红兵 牛晓军
海西州人民检察院技术处 813000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技术处 810000
国内会议
西宁
中文
168-169
2009-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