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具损伤法医学临床检验的研讨
在临床法医学检验鉴定中,有时会遇到特殊致伤工具所致损伤,由于此类损伤有其特殊性,所致损伤特征不同,加上有关鉴定标准中又未有明确的条款可依,因此,在鉴定损伤程度方面存在意见分歧,如何检验此类损伤、合理鉴定损伤程度,有待于探讨。本文介绍了两例缝衣针刺入人体的损伤法医学临床检验的过程。
特殊工具损伤 法医学鉴定 临床检验 损伤程度
常磊 邓德锐 王正修 沈杰
大连市公安局 116031 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 100052
国内会议
西宁
中文
278-279
2009-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