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从侵犯财产罪对象的变化反观我国刑法观念的变迁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刑法由主观主义向客观主义发生了转变,这一转变对侵犯财产犯罪的刑事立法产生了重要影响。特别是立法对财产犯罪的对象作出了扩大规定,从传统的有体物、无体物扩大到了财产性利益,从而实现了刑法对新型财产的保护。本为将以盗窃罪为视角,以盗窃罪对象的具体变化为主线,反观30年来我国刑法观念的变迁。

侵犯财产犯罪 盗窃罪 刑事立法

沈国娣

华东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2009上海市研究生学术论坛——刑法发展与法制建设

上海

中文

242-250

2009-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