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海上强制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研讨

我国海上强制保险的立法主要包括国内立法和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就目前的立法看,无论在立法模式还是在有关强制保险的内容方面等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所以应在现有的立法基础上对海上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投保主体、承保主体以及第三人直接诉讼制度方面进行修改和完善。

海上强制保险 责任限额 投保主体 承保主体 第三人直接请求权 法律制度

张丽娜

海南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浙江省首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

浙江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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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8

2009-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