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律保障制度实现海洋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浙江省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使浙江省原本就人多地少、土地稀缺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各项建设需要大量土地,土地绝对拥有量不断减少。这已成为制约我省跨越式发展最为突出的瓶颈。海洋滩涂丰富是我省最主要的资源优势。利用海洋滩涂资源将是我省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途径之一。合理、可持续的开发和利用海洋滩涂资源,必须有相关法律制度的保障。因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构建相关的物权法律制度,实现海洋滩涂资源流转的市场化,完善对海洋滩涂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建立海洋滩涂资源的税收制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稳固海洋滩涂资源的使用关系;保障海洋滩涂用益权的独立性;促进海洋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开发。

海洋滩涂资源 可持续利用 物权制度 用益权独立化

李明华 吴德志

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 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浙江林学院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

国内会议

浙江省首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

浙江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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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8

2009-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