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工作进展

目前,我国硫酸工业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在当前严峻的环保形势下,现行标准己不能有效控制硫酸工业企业污染排放行为。国家环境保护部将《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列入2008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本文对标准的制订程序、标准编制原则与总体思路、标准主要技术内容等进行介绍,指出本标准规定了硫酸工业废水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对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提出控制要求,水、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也规定了污染物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控要求。目前,己完成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硫酸工业 污染物排放 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 环境监测

杨波

青岛科技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国内会议

全国磷肥、硫酸行业第十七届年会

杭州

中文

83-91

2009-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