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在药品生产企业中全面实施执业药师制度的思考
目的: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管理,以保证药品质量。方法:分析在药品生产企业中率先实施执业药师制度的基础和条件。结论与结果:现阶段,率先在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执业药师制度是可行的;在修订《药品管理法》时应该增加执业药师责任和义务的内容,应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执业药师在保证药品生产质量中的地位和作用。
药品生产企业 执业药师 药事管理 责任义务
吕锐
辽宁奥达制药有限公司 营口 115001
国内会议
2009年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年会暨“国家药物政策与《药品管理法》修订研究”论坛
辽宁本溪
中文
129-131
2009-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