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中增加对互联网药品广告管理的建议
目的:为《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修订提供参考。方法:本文通过分析互联网药品广告的不良影响及监管现状,并结合互联网药品广告的特点,对我国《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修改提出建议。结果与结论:建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增加以下内容:网站发布或链接互联网药品广告必须取得相应资格;依据网站的访问量和影响力处罚违法发布和链接互联网药品广告的网站。
互联网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广告管理 立法建议
刘小元 陈玉文 刘少冉
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沈阳 110016
国内会议
2009年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年会暨“国家药物政策与《药品管理法》修订研究”论坛
辽宁本溪
中文
192-195
2009-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