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与思考
目的:探讨我国药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为《药品管理法》的再修订提供参考。方法:采用文献法、专家访谈法认知药品监管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结果:《药品管理法》在新药定义、假劣药标准划分及药品损害赔偿责任确定等方面需进一步完善。结论:新药应突出新字,建立药品损害赔偿救济制度,加强药监相关部门间的协作。
《药品管理法》 药品安全 法律监管 药品损害赔偿 救济制度
初炜 贾佩福 刘英伟 吴云红
大连医科大学社会科学与管理科学学院 辽宁 大连116044 大连医科大学社会科学与管理科学学院 辽宁 大连 116044
国内会议
2009年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年会暨“国家药物政策与《药品管理法》修订研究”论坛
辽宁本溪
中文
196-200
2009-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