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销售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的行政处罚问题

目的:探讨销售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的行政处罚问题及其解决办法。方法:联系监督管理实际进行法条分析。结果与结论:销售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的行政处罚问题无法按照现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在现有法律环境下,可以按照《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六十二条进行处理;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亟需完善。

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 法律责任 法律适用 监督管理

于培明 白腾飞 赵丹丹 韩慧丽

河南大学药学院 河南开封 475004

国内会议

2009年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年会暨“国家药物政策与《药品管理法》修订研究”论坛

辽宁本溪

中文

306-309

2009-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