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的行政处罚问题
目的:探讨销售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的行政处罚问题及其解决办法。方法:联系监督管理实际进行法条分析。结果与结论:销售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的行政处罚问题无法按照现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在现有法律环境下,可以按照《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六十二条进行处理;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亟需完善。
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 法律责任 法律适用 监督管理
于培明 白腾飞 赵丹丹 韩慧丽
河南大学药学院 河南开封 475004
国内会议
2009年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年会暨“国家药物政策与《药品管理法》修订研究”论坛
辽宁本溪
中文
306-309
2009-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