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从“针所不为,灸之所宜”中思考灸法

“针所不为,灸之所宜”出自《灵枢.官能篇》,是说不适宜针刺的疾病,宜用灸法进行治疗。本文介绍了针有所不为,灸有所为的含义,浅谈了艾灸的自身特质和灸疗的古今效用。

针刺治疗 艾灸治疗 临床适用性

卢圣锋 唐勇 尹海燕 罗玲 余曙光

成都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四川成都 610075

国内会议

全国针法灸法新技术及其临床应用研讨会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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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92

2009-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