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制度及发展趋势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造和谐社会,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和制度。2009年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表决通过。该法将于同年6月1日起施行,现行《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本法于2004年7月由国务院法制办开始立法起草,共经过四次审议。所以这部法律应该说是“五年磨一剑”,因为它涉及的问题关系到每一个公民,也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纵观整部法律,基本涵盖了从田间到餐桌整个食品生产、消费过程中所有环节、所有相关参与者的行为规范。本文介绍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规的现状和《食品安全法》的特征,简述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及对食品安全法的挑战,并分析了美、日、欧盟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及其特点。
食品安全 法律制度 安全监管
毛振宾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100810
国内会议
石家庄
中文
34-38
2009-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