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审计差异化处理的实证分析

实证研究发现,审计人员基本上能够按照制度执法,体现在应交款与违纪款之间呈正相关关系,不同地区审计机关在同一时间其执法尺度比较接近。但是审计处理中,审计人员会根据要达到的审计目的随机选择审计标准,体现在对被审计单位上期处理的结果会影响本期的审计处理;审计机关级别的高低,审计执法严格程度不一;中西部与东部地区审计机关执法尺度不一;不同行业处罚力度各不相同。为此,审计机关应当尽可能使审计执法的标准客观化,以减少人为因素对审计处理的影响。

差异化处理 地区审计机关 执法尺度 审计处理

陈宋生

北京理工大学会计系

国内会议

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2009年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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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223

2009-05-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