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展律师业务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成为时代主题,也是当今的政治主题之一。职业特点和职业使命决定了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的律师。可以也应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所作为,发挥其他社会主体所不能替代的独特作用。并藉此发展律师业务。这也同时要求全国15万律师加强法律理论的研究。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有效运用律师的公信力和亲和力,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冲突,减少社会交往的磨擦,促进人们的相互尊重和实现各种社会主体的良性互动。在一言一行中,在一案一讼间,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完美体现律师的形象。

和谐社会 律师形象 公信力 亲和力

柯国顺

湖北伸道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中南六省(区)2009律师论坛

三亚

中文

99-102

2009-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