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序渐进推动海峡经济区先行与两岸金融合作发展
2009年4月26日,海峡两岸“海协会”和“海基会”在南京签署了《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同意建立两岸金融监管合作机制,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加强金融领域广泛合作。本文介绍了创建海峡经济区金融合作对接平台、逐步放宽两岸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以及建立两岸长效投资保障机制和推动自由贸易港对接等推动海峡经济区先行与两岸金融合作发展的措施。
海峡经济区 金融监管 合作机制
郑航滨
国内会议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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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02
2009-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