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六朝文艺观与审美特征的认识问题
整体的看,六朝文艺观,与先秦两汉明显不同,本文以为这种不同主要就体现在六朝文艺理论批评家们对文艺的审美特征有了较为明确的新的认识。所谓文艺观,主要就是指对艺术性、文学性的认识,与以前相比,六朝文艺观之新的内涵与新的精神,主要表现为崇尚“自然”美、“文采”美(诗赋骈文等所谓“有韵之文”还要讲声韵的美)、“为情”美等方面,同时还体现在文艺创作的“神思”(艺术的思维方式、艺术想象及虚构的特点)和“言象意”的关系等内部审美规律的认识上,本文主要谈谈前三个方面即“自然”美、“文采”美和“为情”美的问题。
六朝时期 文艺观 审美特征
陶礼天
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82-186
2007-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