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政法的角度看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

中国人民银行目前不具备完全的独立性,在国务院的领导之下开展工作,有着深刻的历史、思想、政治、体制、经济根源,也是一种比较现实的选择。影响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原因,即包括国企状况、财政状况和金融状况在内的经济状况,其中的财政状况尤为关键。实践中,我国正在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具备完全独立性的央行是我们应当追求的目标。当我国财政越来越强大时,当相关的经济改革完成时,当央行不具有完全独立性的弊端超过了其好处时,央行脱离国务院而隶属于全国人大的时机就到来了。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需要一系列基础准备工作。包括相关领域的经济体制改革,存款保险制度、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的建立,中央银行的组织保障和体制保障,等等。此外,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通过健全财政法框架来建立我国平衡、稳固、强大的财政.而健全财政法框架实际上就是为中央银行独立性做了准备。
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独立性 经济改革 财政法
邢会强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暨第五届全国财税法学学术研讨会
北京
中文
191-203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