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初探
公民的受教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是一种由宪法规定的、由国家财政负担得以实现的公民基本权利。笔者通过审视现行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现状,提出若干议题。以期呼吁社会重视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财政权利运行,重视财政法对应受教育群体的保护。
义务教育 转移支付 公民基本权利 财政法
顾文琳
华东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暨第五届全国财税法学学术研讨会
北京
中文
225-229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