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自行纳税申报问题初探

根据2005年10月份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的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应当自行进行纳税申报。这一规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本文中笔者要谈两个问题:自行纳税申报的原因和年所得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 税收管理 纳税人 自行纳税申报 年收入所得

奚卫华

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会系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暨第五届全国财税法学学术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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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347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