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建立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促进和谐的发展

首先阐述了和谐社会的本质含义同税收的关系,接着阐述了税收的三大基本原则和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法律关系、人文关系的三个层面,并着重阐述和强调了政府与纳税人的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基础。最后联系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和对高收入者的纳税申报的实例的分析。进一步说明税法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作用。本文主题鲜明突出和理论阐述比较深刻,具有比较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和谐社会 税收管理 政府角色 纳税人

李志萍 周红焰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暨第五届全国财税法学学术研讨会

北京

中文

386-390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