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化进程中的集体劳动争议及其治理
随着经济的市场化和全球化进程,中国的劳动关系发生了剧烈而深刻的变化,劳资之间的利益分化和利益矛盾越来越突出,由此产生的集体劳动争议频繁不断,已成为影响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最严重的社会问题。本论文界定了集体争议的概念和分类。进而论述进入争议处理程序的集体争议的现状和特点,并重点论述不经过争议处理程序的劳动者群体性事件的现状和特点。劳动者群体性事件主要涉及以下事项:一是退休职工要求提高养老保险待遇。二是企业大规模裁员,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三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严重和工资水平过低。四是企业改制,特别是关闭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引发纠纷等。从劳动者群体性事件的做法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原始反抗形式,诸如绝食、自杀或拘禁、杀害雇主等。二是停工、罢工。三是游行、示威、请愿、静坐、上访。四是“蔬楱秀”、堵铁路、堵国道、堵桥梁。五是召开职代会和“护厂运动”。六是联合和相互呼应的趋向。本报告认为,我国虽没有合法罢工权,但已成为一个劳动者群体性事件频率最高、形式复杂多样,且发展渐趋深入的国家之一,但群体性行为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自身的经济权益,且自发性是其最主要的特点。论文对集体争议频繁加刷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新一轮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缺乏职工参与的制度保障是经济转型期集体劳动争议加剧的直接原因;经济转型期的劳动政策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缺乏力度,劳动政策的失衡是导致集体争议频繁不断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在廉价劳动力基础上的单纯经济增长的发展观从根本上导致了劳资冲突加剧和劳动关系不稳。 本文探讨了如何预防和处理集体劳动争议的模式。如推动完善劳动政策,加强集体劳动争议的预防,建立企业劳动关系预警机制。重点论述了工会参与集体争议的处理原则和方法。如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控制局面,充分听取意见,组织协商对话,促进达成协议,积极组织复工,防止连锁反应,总结经验教训等。并对如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将集体争议纳入法律救济途径提出了政策性建议。
劳动制度 劳资关系 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
乔健 姜颖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486-512
2007-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