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护中有关检验项目的一点建议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实施,特别是近年来,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劳工组织及世界职业卫生组织对中国的职业病危害及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人群健康现状给予极大关注,北京市及全国职业健康检查正在日趋完善。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有多种对人体造成损害的职业有毒有害因素,这些有毒有害因素主要对人体的肝脏、呼吸系统、血液、肾脏等造成影响。为了更好地做好健康监护工作,建议增加一些检验项目,以便更好的关注这些因素对职业人群造成的影响。本文就职业健康监护中有关检验项目浅谈一些建议。
职业病防治 职业健康监护 检验项目 健康检查
于贵新 王萍 苏英 李春素
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18-320
2006-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