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我院临床科室退药情况分析

为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的用药安全,为维护广大患者的利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2年颁布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药”。然而在医院的实际工作中,临床科室因各种原因引起的退药现象时有发生。在药品虽调配但未用或未发送的情况下,禁止退药势必会影响患者权益,造成医患纠纷。为保证临床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笔者对本院近期住院患者退药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并提出了有关措施和建议。

医院管理 药房制度 用药安全 退药现象

陈箭

湖南省益阳市人民医院药剂科 4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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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临床合理用药、用药安全与药学监护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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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