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恶性肿瘤患者心力衰竭的姑息治疗
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临近死亡半年一一年中,往往合并慢性心力衰竭(CHF),表现为除原有疾病以外的呼吸困难乏力,各种形式的液体潴留。产生的原因也同样为心肌重构。而造成心肌重构的原因可能为各种恶性肿瘤局部的压迫侵犯心血管,或其产生各种代谢产物对心肌刺激,各种化疗药物的刺激,放疗的打击以及继发恶性肿瘤之后体内内分泌, 电解质,骨髓血液系统变化,热量营养学方面改变,心理失调等诸方面引起肾素-醛固系统反应性增高。多种内源性,神经分泌因子和细胞激活因子的激活,加重了心肌损害和心功能的变化。有的年龄已近老年,原来还存在冠心病,肺动脉高压,慢阻肺,贫血,等情况。混杂在晚期恶性肿瘤治疗中,十分棘手,往往比非恶性肿瘤患者的心力衰竭处理起来更加困难。 作者单位自一九八五年至今已累计收治1000余例晚期恶性肿瘤患者,均为手术,病理,CT,MR,X等证实,95%患者在1-5年内去世,10%患者临近死亡前半年一一年陆续出现心力衰竭。根据晚期恶性肿瘤整体姑息治疗的原则,我们对临床上出现的心力衰竭也采取的心力衰竭的姑息治疗。晚期恶性肿瘤心力衰竭的姑息疗法主要包括对姑息疗法的重新正确认识与理解。其主旨是在疾病过程中予以患者以有效的整体治疗以期获的最好的生命质量。而采取治疗方式主要三个方面。即告知患者与相关家属,规范按指南治疗心力衰竭的C,D阶段,终末期的安慰治疗。
晚期恶性肿瘤 心力衰竭 心肌重构 液体潴留 安慰治疗
杨建东 张晓莉 白东锋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医院内科
国内会议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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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261
2009-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