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对于拒绝知识产权许可的反垄断审查标准及对我国的借鉴
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冲突通常体现在对于一个知识产权所有者拒绝许可竞争者使用行为的认定。美国和欧盟在最近二、三十年以来都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反复的探讨,试图通过划定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的界限实现两者的协调。研究欧美最新的观点与判例,对于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与实践将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欧美国家 拒绝许可使用 知识产权 反垄断审查 协调机制
刘彤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国内会议
宁波
中文
538-543
2009-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