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管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英语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的翻译,这一说法据说米源于日本“无形文化财”这一名词。20世纪后期以来,在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生活现代化大潮的强烈冲击下,人类各民族在历史长河中所创造的丰富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遭遇着日益严重的危机,保护和抢救这些遗产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必须直面的一项重大课题。为此,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门制订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全球随即掀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潮。2005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正式拉开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序幕。短短几年中,因国家政治权利的参与和民间力量的积极推动,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截止到2008底,全国共有50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认定,文化部连续确立了三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还制定了国家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于每年6月举办”中国文化遗产日”,提高全民保护文化遣产的意识。笔者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标准对我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位进行探讨,提出要充分重视对中医药文化传承人的保护,并将“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纳入中医学科的建设。
中医药文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 遗产保护 文化传承 中医学科建设
刘景超 徐江雁 李具双 将宁
河南中医学院中原医学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遣产研究所 郑州 450008
国内会议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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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9
2009-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