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合同:一个事后无效率的理论
产权理论对企业融资活动的研究大多采用的是“事前无效率,事后有效率”的范式,但这种范式由于忽视了事后的不适应性而受到很多批评。本文通过引入控制权收益变量,而将DM(1995)的工作拓展到“事后无效率”的情形。我们解释了金融合同事后无效率的机理,指出这种事后无效率是由于控制权人拥有大量的私人收益而产生的,信贷的分散化不足以消除此类无效率,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规范附着在控制权上的私人收益,才能有效地消除软预算约束。
金融合同 事后无效率 软预算约束 企业融资 公司治理 私人收益
郑育家 李双金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0052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358-371
2009-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