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社区综合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康复效果的对照研究

目的:观察社区综合干预措施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出院后社会康复的疗效。 方法:采取随机抽样法,将284例出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干预组(143例)和对照组(141例),对干预组进行健康教育、用药指导、技能训练、家庭治疗等综合干预,持续1年;对照组仅进行门诊随访。在入组时、半年末、一年末分别对两组患者采用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进行评估和比较。 结果:入组时干预组与对照组的SDSS、PANSS评分差异无显著性;干预1年后,干预组SDSS评分(7.54±2.11)明显低于对照组(9.77±2.74),差异具有非常显著性(p<0.01)。干预组PANSS评分(38.88±9.58)、阳性量表评分(7.40±1.12)、阴性量表评分(11.32±5.92),一般精神病理量表评分(20.16±5.19)均低于对照组(46.88±16.37、8.60±3.19、13.52±7.81、24.76±8.08),差异具有非常显著性(p<0.01)。干预组复发率18.18%(26例)低于对照组34.75%(49例),差异有非常显著性(χ2=10.03,p<0.01)。 结论:综合干预措施有利于出院后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社会康复。

精神分裂症 社区综合干预 社会康复 疗效评价 技能训练

王延祜 唐济生 柴新生 郑崇泉 张敬悬 翁正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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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心理卫生协会第五届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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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