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采购新法影响几何?
2009年1月27日,由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签署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卫规财发(2009)7号,下称《意见》)正式向社会公布。仔细研究后发现,针对以往药品招标采购过程中碰到的各地区发展不平衡、采购政策不统一、采购办法不完善、中介服务成本高等突出问题,《意见》从七个方面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以期在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虚高药价、治理商业贿赂并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本文对新旧集中招标规定进行比较,指出体制不改革,问题仍存在,并对集中采购对产业的影响进行了探讨。
药品集中采购 采购政策 地区发展 中介服务成本
国内会议
2009年(第26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暨第十一届上海国际生物技术与医药研讨会
上海
中文
280-283
2009-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