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健全机制,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长效管理体制

《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21年期间,清理整顿违法违规用地的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此起彼伏。违法用地行为虽然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仍然没有得到根治。怎样才能杜绝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走出“违法用地—清理整顿,再违法用地—再清理整顿”的怪圈?本文试从违法用地产生的原因和根除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措施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国土资源 执法监察 长效管理体制 土地管理法 土地违法案件

林树虎 吴强

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宿迁 223800

国内会议

2008年度江苏省土地学会学术年会

南京

中文

63-64

2009-0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