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有关问题研究
随着银行贷款纠纷和房地产纠纷案件的逐年增加,土地使用权作为价值较大的难以藏匿的不动产,越来越多的被作为担保抵押物和被执行财产,国土资源部门协助法院执行的案件也越来越多。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司法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对法律的理解不一,导致在执行方面产生分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均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实践中各地做法不一,带来一系列问题。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于2004年2月联合颁布了《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文),自2004年3月1日实施,该文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惑法院和国土资源部门的问题。但仍没有完全解决已遇到的所有问题。为切实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既维护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又维护土地管理法规的权威,有必要对涉地执行中引发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
协助执行 土地登记 国土资源部门 土地使用权 法律文书 土地管理
田忠恩 宋纪刚 王强
徐州市国土资源局 邮编 221006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87-89
2007-0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