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农村土地与农民的社会保障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农村经济结构的基本特征是,农村经济以农业经济为主,农业经济以种植业经济为主,种植业经济以粮食经济为主。这种农村经济结构,对于土地有着高度的依赖性,为土地成为农民社会保障的主要来源提供了条件。因为在当时,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说,经营土地是获得收入、维持基本生存的主要手段。在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下,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农民对这种集体的成员权,是与生俱来的。这种成员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集体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拥有对于土地的产权,特别是部分剩余索取权;二是成年后在土地上就业的权利。这种成员权加上土地的养育功能,使土地能够在相当程度上,发挥对农民的就业保障、生活福利保障和伤病养老保障功能。本文就如何加强土地保障能力的再造与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应做的工作进行介绍。

土地保障 土地流转 保障基金 农村土地 农民社会保障

吴雪峰

太仓市国土资源局 苏州市 2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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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土地学会2006年度土地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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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230

2007-0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