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集体土地使用制度的思考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新农村的意见》中指出,“继续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为贯彻执行这一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通过创新集体土地使用制度,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为广大农民构筑增收的长效机制?笔者就集体土地使用制度创新问题作了一些研究和思考。
土地使用制度 集体土地 新农村建设 农民利益
钟金发
吴江市土地学会 邮编 215200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324-326
2007-0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