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基复合肥防爆性能研究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法秘函”2001”187号文的意见要求:加强爆炸物品管理,遏制非法炸药生产,对炸药的主要原料硝酸铵进行管制,禁止硝酸铵作为化肥使用。2002年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办发”2002”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禁止将硝酸铵作为化肥销售,同时暂停进口硝酸铵,但允许将硝酸铵作改性处理。目前全国22家氮肥厂年生产硝铵2220kt,年销售收入21亿元,年销售利润3亿元,如果全部停止生产,将对国家和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本文介绍了硝基复合肥防爆技术方案、试验装置、试验方法及评判标准。
硝基复合肥 防爆性能 硝酸铵 安全生产
王宁志 郑忠芬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 成都 610301
国内会议
全国中氮情报协作组第23次技术交流会、氮肥企业增产节能技术改造暨产品结构调整专题研讨会
烟台
中文
213-215
200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