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非公有制企业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律研究

非公有制企业绝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规模小,技术创新能力弱,经营风险大,发展不稳定,融资难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有关规定,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由此表明筹备多年的创业板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非公有制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资融资,发行股票并在国内外创业板上市,是解决非公有制企业融资困难,实现非公有制企业融资发展、创业腾飞的重要渠道。本文试图从法律的角度解读企业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规则,为非公有制企业创业板上市融资提供启引和思路。

非公有制企业 股票发行 资本市场 创业板市场 法律规范

肖太福

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 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 丰台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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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中国(辽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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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