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可转债、认股权证、可分债融资效应比较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公司融资工具由单一的股票、债券逐步衍生出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可分离交易式可转换债券等一系列新品种。上市公司采取可转债、可分债、认股权证三种方式融资的最终目的通常都是实现股权融资,但与直接发行普通股进行股权融资相比较,它们各自的融资特性不同,在证券发行初期、转换权或认股权行权期和债券到期时对公司资本结构、融资成本、股权稀释、融资风险等方面均会产生不同的融资效应。上市公司只有在全面权衡比较的基础上,才能做出正确的融资决策,选择最恰当的融资方式,实现融资效益最大化。

上市公司 可转债 认股权证 可分债 融资效应

陈四清

湖南商学院会计学院 邮编 4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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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