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及其会计规制
对于上市公司利用非公允的关联方交易谋求不当利益,并因信息不对称而损害利益相关者,进而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不当行为,政府应进行必要的规制。本文选取沪深A 股上市公司2000年至2007年年度报告作为研究对象,概述关联方交易的总体特征,评估关联方交易与转移定价的现状,为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与转移定价规制提供实证分析基础;针对上市公司非公允关联方交易与操纵性转移定价引发的盈余管理问题,评述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会计规范的历史演进,重在揭示现有相关规范的问题所在,旨在基于新会计准则背景,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与协调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会计规制的具体政策建议。
上市公司 关联方交易 转移定价 会计规制 盈余管理
陈艳利
东北财经大学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会计学院 邮编 116025
国内会议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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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