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隐私权损害的民事救济
网络隐私侵权行为的特点对侵权主体的认定、归责原则、举证责任、救济范围、救济形式都会产生影响;私力救济作为网络隐私侵权的救济手段应当予以重视;基于不同侵权主体所应承担的注意义务的差别,应分别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网络隐私侵权责任的形式应当充分考虑网络隐私权本身的特点。
网络隐私权 民事救济 侵权行为 侵权主体 归责原则 举证责任
陈年冰 杨佩尧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1-10
2009-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网络隐私权 民事救济 侵权行为 侵权主体 归责原则 举证责任
陈年冰 杨佩尧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1-10
2009-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