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商事侵权:侵权法不可回避的问题?

商事侵权在概念上尚未进行清晰的界定,在体例上难以融入既有的侵权法体系,在特征上与传统侵权法不相符合。维持既有的分散式立法模式,根据不同的商事侵权行为所属部门法,分别进行调整才是最佳选择。

商业侵权 侵权法 立法体例

李岩

辽宁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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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2009民法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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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