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层地上权的解析——关于《物权法》第136条的理解与适用
我国《物权法》第136条确认了土地分层地上权,将空间利用问题纳入到传统地上权制度中进行调整。但由于土地分层利用极为复杂,且该条款又过于简单和粗略,因而,如何理解、适用该条就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即分层地上权与空间利用相对独立性之间的关系,土地和空间两种客体上权利的认定,空间地上权的限制,土地分层地上权的登记,谈谈自己的看法,以期对理解和适用我国《物权法》第136条的规定有所裨益。
地上权 分层地上权 空间地上权 物权法
梅夏英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29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1-10
2009-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