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空间权利用的形态及其分析
本文所探讨的土地空间使用权的利用形态仅仅是设定私法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空间权利用的形态。这种空间权的利用,仅限于一体型和人工地基型的空间权利用。在这两种情形下对空间权的利用,一般是设定区分地上权和空间役权以及不动产役权等等。此外,私法上的空间权的利用还包括空间租赁权和空间使用借贷两种类型。
土地空间权利用 不动产役权 权利义务关系 民法
赵秀梅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100081
国内会议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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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2009-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