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主体的公共性与政策网络
公共性是公共政策主体的本质特征,也是其有效运用公共政策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定性条件。人类本性中的公共性,构成了公共政策主体公共性的内在根据。近代以来,人的公共性被弱化了,导致公共政策主体公共性的部分缺失,使社会的公平正义遭到了侵害。公共政策主体公共性的提升,是在更高层次上向人性的回归。公共产品的供给、公共权力的运作、公共精神的积淀和公共领域的建构,构成了公共政策主体公共性的主要内容和实现方式。政策网络的开放性及其有效运作,为升公共政策主体的公共性展示了实现的机制。
公共政策主体 公共性 政策网络
王春福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 杭州 310018
国内会议
宁波
中文
1-7
2008-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