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基于主体功能区划分的双重生态补偿

随着全国不同区域主体功能的划分和定位,需要在区域主体功能差异配置的基础上实行双重生态补偿,包括生态修复补偿和生态贡献补偿。生态修复补偿实行谁破坏谁补偿原则,分为自行补偿和委托补偿、等量补偿和加倍补偿等方式,并可进行异地置换修复补偿;生态贡献补偿遵循共建共享原则,以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为主要补偿途径,需要合理确定生态补偿水平,还可以实行飞地补偿。

生态补偿 主体功能区 区域差异 功能定位

郑志国 危旭芳

广东省委党校现代化战略研究所

国内会议

2008年全国生态补偿国际会议(ICEC2008)

咸阳

中文

143-154

2008-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