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研究——以南水北调中线库区水源区(河南部分)为例

生态补偿是一种使外部成本内部化的环境经济手段,生态补偿机制是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原则的具体体现。对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文章分析了生态补偿的内涵及其理论基础,以南水北调中线库区水源区(河南部分)为例,论述了补偿的原因、受偿区提供的生态服务的价值、补偿主体受偿主体、补偿标准、生态补偿资金的筹集与使用等问题,并对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手段及实施保障等问题提出建议。

跨流域调水 生态补偿 环境经济政策 法律制度

曹明德 王凤远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 400031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08年会与学术研讨会

南京

中文

6-13

2008-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