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城市水资源紧缺的制度安排与地方立法
城市水资源紧缺问题由来已久,并日益严峻,甚至成为部分城市发展之“最短的那块木板”。化解城市水危机,主要仰仗于各个城市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和权限,科学地制定地方立法和作出制度安排,通过建立对城市水资源的节约利用、保持维护和开发创新的法律(制度)体系,实现城市水资源的可持续供给乃至发展。
水资源紧缺 城市节水 饮用水源 环境保护 法律制度 水产业 扶持政策
陈朝晖 陈朝晖
渤海大学商学院,辽宁 锦州 121000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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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
2008-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