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流域管理的“大部制”及立法研究

我国现行的流域管理体制中存在着流域机构层次不清、地位不明确等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借助“大部制”改革的思想对现行流域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并在此基础上对流域立法予以完善。

大部制改革 流域管理体制 环境保护法 水法 立法理论

韩晶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武汉 430072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08年会与学术研讨会

南京

中文

97-100

2008-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