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长江三角洲准区际统一资源环境保护立法框架研究

21世纪全球经济贸易一体化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使中国经济形成了转型且区域布局发生了变化,其中长江三角洲的区域特点和经济发展是中国转型区域的组成部分之一。为实现长江三角洲的区域立足世界贸易竞争和本区域发展,本文提出了需要有相配套的长江三角洲准区际统一资源环境保护法和区际可持续发展立法,完善中国国际私法的若干建议,目的为使该区域经济贸易具有持久发展的法律保障作为基石。

资源环境保护法 可持续发展法 立法框架 区域经济贸易 长江三角洲

江伟钰

华东理工大学法律系,上海 200237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08年会与学术研讨会

南京

中文

141-145

2008-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