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事纠解决机制研究
水事纠纷解决机制是诉讼方式和ADR方式所构成的有机整体,该机制是公民或行政区域的水资源权利受损,以及遭受水污染侵权损害时的重要救济手段。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对水事纠纷的处理作出了规定,但是由于这些法律规定存在的滞后性和不系统性的缺陷,造成了该机制处理水事纠纷的效果不容乐观。为了保障水事纠纷及时、高效的得到解决,完善我国的水事纠纷解决机制已刻不容缓。
水事纠纷 解决机制 诉讼方式 ADR方式
毛涛
西南政法大学 经济贸易法学院,重庆 400031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239-245
2008-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