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黄河流域不同区段生态补偿关键问题探悉

流域生态补偿已成为协调流域上下游之间利益冲突的重要手段之一,黄河流域由于横跨我国三个阶地,从源头到入海口,不同区段生态特征和污染破坏状况存在着较大的时空差异。因此,在构建生态补偿机制时,应根据不同区段的生态功能特征或价值形式,从污染治理和生态重建两方面入手,分析不同区段之间生态差异所引起的补偿主、客体资格的差异、主客体之间的利益机制、协商机制、补偿资金的测算及其分摊机制及其补偿标准等问题。遵循“谁利用谁补偿,谁受益(损害)谁付费”的原则,分别建立起以流域区段之间、流域内产业之间、资源开发利用者、全体公民、代际成员之间为主体的生态补偿机制,以实现流域共同繁荣、和谐发展。

生态补偿 黄河流域 污染治理 生态重建

杨永芳

河南大学环境与规划学院,河南大学资源与环境研究所,河南 475004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08年会与学术研讨会

南京

中文

441-448

2008-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