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流域管理模式创新及法律制度供给
我国目前的流域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立法缺乏生态系统综合管理理念的指导,有关涉及流域管理事项的机构设置重叠、多头管理、多龙治水,现有的流域管理机构的性质和权限不足于实现综合统一管理的职能。这些都不利于我国流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有效保护,导致一些流域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必须突破流域管理的旧有思想樊篱和管理模式,以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念为指导,创新管理体制,建立符合流域管理需要的新的组织机构和法律制度框架,促进流域内人与自然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流域管理模式 生态环境保护 法律制度 组织机构
俞树毅 柴晓宇
兰州大学, 兰州 730000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 兰州 730070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453-459
2008-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